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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案说险|无责也需赔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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点击次数:25168 更新时间:2025年07月01日09:00:00 打印此页 关闭

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

李先生正常行驶被追尾,交警判定对方全责。但对方保险公司却要求李先生用其交强险“无责赔付”垫付对方部分维修费。

案例分析:
根据交强险条例,事故中无责方也需在无责任赔偿限额内(目前死亡伤残1.8万、医疗费1800、财产损失100元)承担极少量赔付。这是法定强制义务,并非认定您有责任。

风险提示:

此举是为保障事故伤者能获得最基础赔付。您垫付后,保险公司会向全责方进行追偿,最终仍由全责方承担全部损失,您的保费不会上浮。了解此规则,可避免理赔时产生不必要的误解与纠纷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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